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0-00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雁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4号文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向本公司提名并委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鉴于此,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陈雁南先生一并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1)陈雁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拟聘任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聘任罗勤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仲尧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股东委派的监事人选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后,由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委派的监事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特此公告。
附: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简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3日
罗勤先生简历
罗勤,男,1955年2月出生,一级教师,法学学士学位。历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秘书,青海省人民政府协作办副主任,本公司监事,苏州万宝银楼总经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仲尧文先生简历
仲尧文,男,1973年4月生,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2年任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建筑师;2002年至2006年任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规划师;2007年至今历任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目前兼任江苏省宿迁市三届政协委员、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三届政协常委、宿迁市苏州商会副会长。